考试沦陷比没有考试危害更甚
徐百柯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6月26日 01 版)
最近发生在陕西省米脂县的一场考试,很像是个隐喻——关于我们这个社会当下的程序公正问题。
该县县级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笔试中,被曝出全部100道客观试题与一家出版社的辅导教材雷同、试卷多处文字印刷错误,甚至答题卡上填写考号处少一位等诡异差池。
此后,当地相关人士给出的解释是,组织考试的领导小组将命题工作委托给榆林市人才交流中心,而该中心6月12日才被告知17日就要进行招考,“时间有点偏紧,出于保密的考虑和在最大程度上排除本地因素的干扰”,榆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与延安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请对方提供试题。于是,最后出现的情况是,加班加点赶制试卷,基本照抄照搬了此前已出版的一本辅导教材。
对于此事的观感,当用“荒唐”二字。实质性的试题极不严谨,而一些细节却又着实正规:进考场前,监考老师对每名考生进行全身扫描,使用的铅笔和橡皮也由考场统一提供,当时给考生的感觉是“监考严格,程序正规”。事后各种信息一综合,考生才恍然大悟:“感觉很正规,其实不严肃。”
切不要小看考生的这种失望情绪。这样的心理感受一旦累积和蔓延,对“考试”这一广泛采用的形式所要守护的“公正”,将带来实质性的伤害。一旦社会公众不再信任考试,意味着他们不再相信有相对公正的机会和上升渠道。而这样的心理选择会决定行为选择,社会很可能由此陷入追逐灰色关系的恶性循环。
实行多年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本是为了保证录取工作的程序公正,但在一些地方却被处理得形同儿戏。比米脂县的考试差池更让人不可容忍的是,此前已有多地曝出“萝卜招聘”,其观感只能用“恶劣”来形容。无论荒唐还是恶劣,都说明这些所谓的考试招录完全变了味儿,背离了设立这一程序的初衷。
前述隐喻,指向的是这样一种困境:为了杜绝人类社会天然存在的不公正,人们依据契约精神设立了种种程序,以求将这些不公正缩减到最少。考试便是最为行之有效的程序之一。然而,一旦考试环节沦陷,本意为达成公正的程序,实则成了不公正的放大器,其为祸之烈甚至超过无考试的自然状态。
当下中国社会,为了克服人情、关系之沉疴,几乎处处、事事、时时设立考试程序,这本是保障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但考试必须辅以到位的监督及惩戒,而事实上,除了“国考”、高考、中考这样的“大考”以外,其他相当一部分的考试似乎只是为了名义上的“程序公正”,其实际操作中多有违背公正原则之处,或者说,多有上下其手、伤害公正的漏洞空间。
既然如此,那些走过场的考试,那些貌似正儿八经、实则虚头巴脑的考试,该改则改,当停则停。
没有程序公正,难有实体公正。这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逻辑,丝毫没错。进而必须意识到的一个缺憾是:有了程序公正,未必就能达成实体公正。再深究一步,所谓的“程序公正”,即便有了,若只是挂羊头卖狗肉,全然变了味儿,则不仅无法通向实体公正,反而会给“公正”带来实质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