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资助期满后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就2013年度第一批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延续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在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及时限:
1.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ISIS系统(英文版),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
2.经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3.截止日期:2013年4月29日,纸质版申请材料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阐明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2.与依托单位签署的协议复印件,该协议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须由依托单位与申请人签订,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约定;②生活保障期限须覆盖申请该基金资助的期限,或在协议中包括申请人在基金资助期间全时在华工作的条款;③依托单位法人签字及依托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期间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联系人:任芝军 010-62327001 Email:fis@nsfc.gov.cn
张琳 010-62326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