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院 士
UID: 38804
精华: 0
发帖: 5303930
威望: 151 点
积分转换
愚愚币: 1365 YYB
在线充值
贡献值: 0 点
在线时间: 74501(小时)
注册时间: 2008-03-18
最后登录: 2024-11-22
楼主  发表于: 2018-08-13 00:44

 湖北丹江口查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时间:2018-8-11 7:47:28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作者
  2018年6月26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汪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宣判。这是近年来丹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的首例涉刑案件。

货架

(图文无关)

  2017年10月24日,丹江局在对城区餐饮环节食品进行例行抽样时,现场抽取了汪某经营的阳光肥牛火锅店的自制火锅底料,后经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证实:该店自制的火锅底料中含有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禁用物质,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接到检测报告之后,丹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选派稽查业务骨干就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取证发现,汪某明知火锅底料中不能添加罂-粟-壳成分,却进行了违法添加。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12月11日,丹江局将该案件移交丹江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丹江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为起到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社会效果,丹江局还邀请部分餐饮业代表及从业人员对案件进行了旁听。下一步,丹江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食品药品行刑衔接长效机制,持续严惩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捍卫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相关搜索: 食品安全
明天会更好!
分享:

愚愚学园属于纯学术、非经营性专业网站,无任何商业性质,大家出于学习和科研目的进行交流讨论。

如有涉侵犯著作权人的版权等信息,请及时来信告知,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删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