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自 《观感录》)
溧水汤聘,顺 治 甲 午 年 (1654)乡试①,走出
考场后发病,到十月六日夜半时分,全身僵冷,一
生所做的事情,都出现在眼前。看到自己在儿童的
时候,把一只鸡隐藏在沟中,作为戏耍,被黄鼠伤
害。又杀死一窝蝙蝠。有一个仆人贪睡,点燃油纸
烧伤了他的手。一会儿,看见编蝠等,都来讨命。
心里很恐怖。其他善事,也一丝一毫记得很淸楚。
忽 然 想 起 〈心经〉 中 “无挂碍故,无有恐怖”②的
句子,感到心情渐渐平静。看见观音大士,杨枝一
洒 ,就苏醒过来了。到 辛 丑 年 (1661),考取进士。
汤公藏鸡杀蝠,只不过是儿童时的事罢了!但
刚到阴间,都来索命。于是可以知道,孩童时的杀
业也不可宽恕!何况儿童所害,难道就仅仅一鸡一
蝠吗?爱子之人,赶紧警觉加以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