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人亲见)
康熙乙亥年,苏郡发大水。某村有孕妇,因为
丈夫卧病缺食,就抱着三岁小儿,入城借米,借得
四斗回来。途中遇雨困意,离家一里地左右,再也
背不起来了。看见一家门口有一个小孩,就把米暂
时寄放在他那里,约定安置好小儿就来取。那小孩
与母亲商量,就把米藏起来。孕妇害怕丈夫,不敢
回家,又很饥饿,就吊死在屋旁。丈夫失去依靠,
没有多久也死了。第二年六月,藏米的人迁移到郡
城养育巷,忽然说出鬼话来: “我在某处告了你的
状 ,雷神就要惩罚你了。”不到三天,雷电交加,提
出母子到庭院中击杀了,女人死后还抱着孩子。当
时是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
(按)如果后来懦生详说这件事,就会说,这母
子两人,只不过阴阳不和,偶然震死罢了。世人一
听 ,心里泰然,干起坏事来就无顾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