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汇纂功格过
槎溪的朱宁约,字士丰,爱好书法。康熙乙丑
二月,得小病就死了。好朋友痛哭,他突然苏醒过
来说:“我的寿命本来应该有四十二岁,因为平时经
常练习写字,写完了就随便烧化,乱撒纸灰,不懂
得珍惜,阴司就记录了我的过失,减了我五年寿命,
今年已经三十七,我的命数该尽了。各位应当知道,
千万不要随便丢弃文字和纸灰。”说完后,又闭下眼
睛死了。
(按)如果说字已经烧成灰,可以随便丢弃,那
么道士烧化的章奏,也都要当随便丢弃来看待了。
至于瓷器、竹木器所画的字样,砖瓦两头所印的福
寿记号,往往长期呆在污秽粪土之中,这样的事尤
其要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