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19日讯 (YMG记者任雪娜)烟台食药监系统开展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出重拳严厉整治了涉药类广告发布秩序。截至目前,已对“参地益肾口服液”等5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在全市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此次暂停销售的5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宣传均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工商部门将对相关单位予以处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关治疗,不要轻信药品广告宣传。
5种暂停销售产品名单:
1、标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地益肾口服液(国药准字B20020580)。
2、标示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安宫降压丸(国药准字Z20093136)。
3、标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冠脉宁胶囊(国药准字:Z20050261)(广告中标示:生命之源)。
4、标示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宫瘤清片(国药准字:Z20050336)(广告中标示:刘老太宫瘤清片)。
5、标示西宁康复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骨刺贴膏(注册证号:青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4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