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是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办法,是国家指导、监督经济单位进行经济活动的一种措施。
经济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证明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监督的法律制度,是对经济合同实施法律管理和司法监督的手段。
鉴证与公证,对合同的审查内容大致相同,两者以不同的身份、从不同的角度来审核合同,都具有鉴定和证明的作用,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鉴证与公证毕竟不同,前者是一种行政手段。而后者则是一种司法手段。经过鉴证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当事人向原鉴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或者不经调解、仲裁而直接向人民。而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对方到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外。公证文书具有法律证据力的作用。这就是说,人民在审理经济合同案件时,对确认无疑义的公证文书,可以不经调查而直接采证。另外,如果当事人一方违约,需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有给�****************芰懿桓段ピ冀鸷团獬ソ鹗保苑降笔氯丝梢韵蚬ごι昵敫秤枨恐浦葱械男ЯΑ9ごθ衔抟梢迩揖弑腹娑ㄌ跫模涂梢灾っ髟淳ぶっ鞯暮贤星恐浦葱械男ЯΓ傻笔氯讼蛴泄芟饺ǖ娜嗣裆昵胫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