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局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5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5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抽检乳制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5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不合格5批次。其他食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宁市城北区百鲜汇蔬菜批发部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0.8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龚长珍(乐都县碾伯镇东升市场)销售的猪肝,呋喃唑酮代谢物5.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西宁城北天利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氯唑磷2.6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乐都王莉丽新鲜蔬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韭菜,毒死蜱0.2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西宁城北老闫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氯唑磷0.1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