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2-2014年度中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12年01月19日 来源:科技部
根据中希两国政府签订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为推动两国在共同感兴趣的优先领域开展“产学研”创新合作,中国科学技术部和希腊教育、终身学习与宗教事务部现联合启动中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希两国政府旨在通过共同资助以产业化为目的高水平联合科研项目,推动在优先领域的中希科研合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家中方企业和一家希方私营企业参与合作研究。可优先考虑有大学、科研院所参与合作的项目。
3、根据双方协商,本次合作项目征集的优先领域为:
· 材料和化学;
· 农业生物技术和食品;
· 健康和生物医药,包括生物技术在健康领域的应用;
· 可再生能源与节能;
· 环境;
· 空间研究;
4、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础,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3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国科技部和希腊教育、终身学习与宗教事务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希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希腊教育、终身学习与宗教事务部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同时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
http://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向项目推荐部门说明为政府间项目建议书,经其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由项目推荐部门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和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发送至
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希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3、希方采取网上申报(
www.gsrt.gr)。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
2、科技部将根据2012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中希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中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2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瞿建英 石玲
电话:010-58881351 58881358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
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311室)
邮编:100862
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链接地址:
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1/t20120119_920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