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7 16:15:14 来源:生活报 王悦
1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局从销售环节入手,倒查生产加工源头,对位于呼兰区的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场扣押涉嫌假冒五常大米12.5吨,包装物2100件。
日前,哈尔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逐户摸排的方式,对呼兰区主要粮油经销商户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排查带有“五常”字样的大米制品销售情况。在检查一家名为“北大荒粮油店”商户时,一种印有“五常珍品”字样的袋装大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该大米生产厂家虽然拥有“珍五品常”商标专用权,但包装物上“珍五品常”四个字错位排列,上边一行突出五常字样,下边一行突出珍品字样,极易被混淆为“五常珍品”字样,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13日,办案人员依法对位于呼兰区的该合作社进行了调查,经现场检查锁定物证和当事人供述,北大荒粮油店所售“珍五品常”字样袋装大米确为该合作社加工产品,且原粮均为呼兰当地生产,在基本认定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对该合作社涉嫌违法的大米和包装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进行调查处理。
据悉,近期,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了《关于开展五常大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假冒五常大米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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