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德国议会、参议院和上院通过了最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案。该法案2000年首次在德国推出。此次2012法案修订是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定期修订计划进行的,前两次修订时间分别是2009年和2004年。
新的法案遵循在日本福岛发生核电事故后,德国进行的有关核能未来发展的辩论结果。今年夏天的早些时候,议会决定通过投票决定德国是否在2022年退出核电发展,结束德国近30年对核能发展的争论。对2012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投票结果是:德国将退出核电发展并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所占的比例。
2012年可再生能源法案规定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供应中所占比例在2020年不低于35%,到2030年不低于50%,到2040年不低于65%,到2050年不低于80%。法案中规定的在未来10年中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高于2010年德国环境部所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环境部已经发布了长达204页的法律条文对该法案做出最终的解释。该项法案的重要条款包括:
1. 对于装机容量小于150千瓦的生物质发电厂,电能价格提高近30%,由之前的每千瓦时0.11欧元增加到每千瓦时0.14欧元。
2. 热能发电价格增加50%,将所有热能发电厂的电能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25欧元。
3. 海上风力发电价格增加15%,从每千瓦时0.13欧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15欧元。
4. 海上风力发电启动补贴增加近25%,从每千瓦时0.15欧元增加到每千瓦时0.19欧元。
5. 维持2011年到2012年的太阳能光伏产业补贴递减趋势。
6. 维持风力发电在陆地上的电能价格,包括风力涡轮机的更新补贴。
德国议会再次重申将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德国的快速发展。该项法案也将继续维持现有政策,规范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并对其发展设定了每年3500MW的增长空间。
如果德国光伏产业保持每年3500MW的增长趋势,那么德国将在未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市场。政府和产业界都期望,德国在2020年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装机容量将超过50000MW。
此外,该项法案将继续保持德国在海上及陆上风力发电系统。该系统的设计要确保在风力资源丰富和风力资源不足地区站点的分布。目前,德国接近60%的风力发电厂都建在风力资源不足的内陆地区,因此在多风的北部海岸建设风力发电厂可降低成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