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保卫科学精神工作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专业委员会、生物学哲学专业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研究室共同主办的“跨学科视野下的‘基因编辑技术’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该领域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和人文科学学者齐聚一堂,就“基因编辑技术”的内涵、伦理问题、法律应对、社会规制及推动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人在“基因编辑技术”中的责任
自从2012年新的“基因编辑技术”(CRISPR)诞生后,由于其应用的精确性、高效性、便宜性、广泛性,受到生物学界、产业界乃至证券金融界的高度重视。其在相关的经济、社会方面的应用前景吸引着社会各界跃跃欲试,准备在此领域大显身手。究竟什么是基因编辑技术?人类应该担负怎样的责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柴团耀认为,它就是在基因组水平上对DNA序列进行改造的遗传操作技术。其原理是构建一个人工内切酶,在DNA靶位点处产生DNA双链断裂,激发DNA修复系统——非同源末端连接法或同源重组法。通过这两种修复途径,基因组编辑技术可以实现三种基因组改造的目的,即基因敲除、特异突变的引入和定点转基因。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春雨说:“引力波被证实、围棋人机大战中韩国九段棋手李世石落败、基因可以被编辑,科学技术的进步始终是人们**************的焦点。面对新科技成果,需要我们的专家学者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进行跨学科的、专门性的探讨和研究,不仅有利于促进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社会大众形成正确的认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段伟文表示,科学技术最终追求达到对研究对象的控制,为此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条件介入到对象中。如果基因编辑技术沿着这条道路向前发展,我们未来可能变成一个极端“人化”的世界,并且人类要承担这种主动性介入的责任。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可能会产生与人类预期不一致的结果。
学者普遍认为,就基因编辑技术而言,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影响方面均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规制。人类当下正扮演着上帝的角色,人类既改变世界,也改造自身,因此必须加强责任意识,明确底线和边界。
“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责难
面对未知,好奇和恐慌总是相伴而生。基因编辑技术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它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可能冲击就备受争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教授肖显静表示,生物具有其生理结构的肉体完整性和与生物的感觉、思维、目的和内在价值有关的精神完整性。如此,“基因编辑技术”为了达到它们定向修饰的目的,就必须要删除、插入、替换生物体内的目标基因,这自然会损害到生物肉体和精神完整性。
“此外,物种的完整性是物种所有成员所拥有的共同的内在DNA结构,标示的是物种的身份或本质,决定着物种的其他属性。为了维护物种的完整性,就必须维护这种物种层面的基因(型)的完整性,即维护共有的内在DNA结构不变,维护遗传多样性的容量与物种一致。”肖显静强调,“运用相应的技术进行‘基因内修饰’,删除、插入、替换、激活、关闭或抑制生物体内的基因,仍有可能改变这一生物个体当且仅当其作为所属生物物种的本质属性,也就违背了物种的完整性。保持自然界中生物物种以及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稳定性,才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之道。”
除此之外,基因编辑技术是否应该“编辑”人类胚胎也是与会专家重点**************的问题之一。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李建军表示,不同利益群体的态度不一。用于增强目的的胚胎基因编辑应该拒斥。设计的完美宝宝一旦被采用,那么就会出现公平和正义问题,也影响到人的权利和尊严。
“目前,人类对基因功能的认识非常有限,敲掉或编辑某个基因并不一定能获知该基因的功能;此外,基因编辑可能会干预和侵犯对下一代人或许多代人的尊重,剥夺未出生者的主体地位,侵犯他们开放未来的权利。”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刘俊香认为,基因编辑技术效率高、速度快、简便易行,也就更容易出现被误用和滥用的可能性。有学者就基因编辑技术中正反双方的伦理争辩进行了分析,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人们既为这项技术所展现的美好前景而欣喜,又为这项技术潜藏的可能风险而忧虑,”河南师范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教授刘科感慨道。他认为,任何一类新技术在产生之初都会引起人们的广泛争议,基因编辑技术与人类利益的密切相关性,更是激起人们的高度**************。技术态度的形成应该基于对技术现状的正确认识和理解。我们要认真倾听来自主流科学界的声音,进而从跨学科的视角分析基因编辑技术对生命和社会的意义与价值;也要有更多的包容,给它留下充分的成长时间,既不拔苗助长,也不因噎废食。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旭霞认为,应该深刻理解基因编辑技术的内涵,明了其知识产权的缘由,认定并保护其知识产权,以利于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存在不确定性,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以公众利益优先和知情同意原则为主要的道德调控原则,应对其应用实践,填补相应空白区。
有学者认为,由于基因编辑技术的“深度”特征及其作用对象的复杂性,因而在健康、环境、经济以及社会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应该得到谨慎对待。还有学者认为,从目前看,基因编辑技术用于医疗既不“精”,也不“准”,在安全隐私、伦理规范以及政策法规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所谓的“基因编辑技术精准医疗金股”似有名不副实的炒作之嫌。
最后,与会者就如何应对基因编辑技术中不确定性因素、如何进行社会规制和法律应对,以及需要在治疗目的和增强目的之间做出区分等问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董春雨表示,在讨论基因编辑技术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立论原则,是遵从顺其自然,还是认定人为干涉更合理。在明确这一基本原则后,又要充分认识到其在现实实施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轻易下结论。愚愚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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