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为了学术创新,该反思“课题制”了
为了学术创新,该反思“课题制”了
已有 2761 次阅读 2011-9-23 11:0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科学文化评论》第 8 卷 第 4 期 (2011) :学术沙龙
为了学术创新,该反思“课题制”了
王大洲
在中国,“课题”已经是妇孺皆知了。与科研毫不相干的人,见面都会问,你有没有课题。是的,课题已经是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科研人员的生命线。道理很简单,课题就是经费。没有经费,还搞什么科研;没有经费,还带什么研究生;没有经费,怎么还能呆在教学科研岗位。一句话,对于科研人员来说,没有课题,就等于一个战士赤手空拳上战场,必死无疑。
事实上,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条基本线索就是逐步将科研经费的分配机制从科研拨款制转变为以竞争为基础的课题制。目前,通过课题配置科研经费,已经成为我国占主导地位的科研经费分配机制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自不必说,就是“知识创新工程”经费和“985”工程经费也基本上是通过分解成一系列课题而拨付的。现在,课题制几乎成了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独木桥”,自然也就成了具有决定意义的“指挥棒”。
各个学术单位的制度设计,也几乎毫不例外地锚定在课题制上,从而更加凸显了其“独木桥”和“指挥棒”的意义。无论是晋升、评级还是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认定以及招生名额的分配,几乎每个单位都将科研人员是否具有足额课题经费作为必备条件。更有甚者,不少单位还将科研人员的收入与课题经费直接挂钩,没有科研经费,也就没有了相应的收入。因此,争取经费的竞争达到白热化的程度,也就在所难免了。
受“课题制”的驱使,科研人员不得不四处出击,或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谁有钱,就给谁干活,而其中的许多课题又属于短平快项目。这样,科研工作者对科研的专注度下降了,能够长期持续地在一个科研方向从事深入研究的科研人员越来越少了。其结果,也就很难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这还只是一个方面,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课题评审中的不公正现象,就是“关系”而不是“科研能力和水平”时常左右着课题的评审和验收。这种现象已经引发了猛烈批评。人们提出了各种改进意见,试图消除这种不公现象。
其实,即使“科研能力和水平”在经费配置中发挥第一位的作用,也同样会造成科研经费分配的不公平和低效率。事实上,对任何经费分配者来说,为了保险起见,大概更愿意将经费拨给最能干的人至少是次能干的人,而这些人当然就可以从更广的渠道得到越来越多的科研经费,甚至可以“赢者通吃”。既然如此,加上“关系”的介入,有人能够拥有动辄几千万、上亿元的课题经费,也就不足为奇了。对于这种马太效应,至少可以提出三点反对意见:其一,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能力是有限的,边际效应递减规律在科研领域同样存在,经费额度超过某个门槛,它所带来的单位成果产出必然递减;其二,经费的过度集中将带来学术垄断,伤及学术自由,进而造成学术上的“路径依赖”和“锁定”现象,因而对科学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第三,经费的过度集中会招致科研人员滥用经费、化公为私的现象。
说到这里,需要点题了,笔者认为:我们需要从根本上反思我国的科研经费配置机制,仅仅试图从制度上确保课题制运行的公平和公正,或者仅仅诉诸科研人员在经费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的自律和操守,恐怕都是远远不够的。
为了说明这个观点,我们需要进一步辨明课题制所蕴含的两个基本假定:
其一,科研人员进行知识创新的积极性与学术竞争程度成正比。这个假定有一定道理,但它的成立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如果竞争规则不能公平,或者对于公平的规则无力维护,结果必然是不公平竞争,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科研资源的不当配置,反而会严重挫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不利于知识创新,因为这时候科研能力在争取科研资源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是“关系”可能更重要。另一方面,即使没有“关系”的介入,过度的学术竞争固然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但是由于这种竞争会伤及科研合作,最终从整体上看,反而会不利于知识创新,而在今天这样一个开放创新盛行的时代,或许更是如此。
其二,科研人员争取科研经费的能力与其科研水平成正比。由于经费分配中的马太效应,也由于“关系”因素的介入,这个假定也是很成问题的。其实,在我国学术机构,通常都存在四种人:第一种人,科研能力强且课题经费充足甚至极为富裕;第二种人,科研能力一般但争取经费的能力很强;第三种人,科研能力强但争取经费的能力一般,甚至很差;第四种人,科研能力和争取经费的能力都很一般。除了可以断言第四种人正在逐步遭淘汰之外,我们很难凭空想象其他三种人的比例关系。但无论如何,资源的不当配置是肯定的甚至是比较严重的,因为那些已经拥有大量科研经费的学者也许拿到了过量的钱;那些不具备很强科研能力的学者或许拿到了太多的钱,而那些真正需要科研资助的学者也许就拿不到该拿的钱。对于第一种人来说,经费充足乃至过量固然可喜,可是,其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免不了要投入到众多课题的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运作层面,而直接的科研工作肯定要受到冲击;而对于第三种人来说,面对当下的考核体制,怎么还有心思坐冷板凳,因为已经没有平静的书桌了。换言之,最能做学问的两类人,都不能达到最好状态来从事学术研究。
既然上述假定很成问题,单靠课题制也就难以为继了。那么,出路何在?
笔者认为,出路就在于“扬弃”课题制,实施科研经费分配的“双轨制”:除了通过制度设计,完善以竞争为基础的课题制之外,应该将相当比例的科研经费直接拨付有关机构并由机构直接拨给科研人员。具体来说,就是减少竞争性经费分配的占比,增加直接拨付经费所占比例,用常规性科研经费分配的办法来资助科研人员。这部分经费类似于“基本工资”,可称之为“基本科研经费”,用于科研人员的日常科研工作,使他们可以在特定方向上长期、持续地开展研究,而不必担心短期内出不了成果;而对于竞争性的经费分配,也就是课题资助,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实现公平竞争。这样,科研人员就有两块资金,一块是常规性的,另一块是竞争性的。两者的互补,可以平衡科研工作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与此相配合,在对科研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的时候,应该更加注重长期评价而不是短期评价,更加注重科研成效而不是经费的多少。的确,对于一个研究基础数学或理论物理的教授,似乎不必太强调经费的占有,只要能够出产高质量的成果,即使项目经费很少也未尝不可,甚至应该给予奖励。
事实上,世界各国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都有两种基本配置方式:一是通过机构式资助配置经费,就是政府或者经费资助机构按年度将经费一揽子分配给科研机构,后者可以根据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自由支配这些经费,这种方式在基础研究领域较为常见。其基本特点是,投入经费主要根据学生或者研究人员数量来确定,研究机构拥有充分自,有利于那种需要长期投入、风险比较大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二是项目式资助,就是科研人员通过申请有关资助机构的竞争性课题来获得研究经费。其基本特点是以同行竞争为基础配置资源、根据同行评议来评价优劣、有固定的完成期限、强调课题完成之后的绩效评估。由于国情不同,各国通过机构式资助和项目式资助配置经费的比例关系也有所不同。例如,加拿大大体上保持在1: 1;而英国大体上为2: 1,而美国的项目式资助的比例还要更高一些。但是,无论如何,机构式资助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在日本,大学教师可以根据职称高低每年获得固定的科研经费(当然文理科有所不同),所以他们不会因为没有科研课题而无法带研究生或者无法出席学术会议;当然,他们也可以再申请科研课题,但也只是对基本科研经费的“锦上添花”,与个人工资待遇或者考核评价没有太大关系。
那么,施行“双轨制”的好处究竟在哪里?
好处之一:大大降低科研经费分配的成本。中国人讲究“关系”,即使有了很好的制度设计,关系在评审中的影响也实难消除。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如果有相当一部分经费绕过评审,转变成直接拨付,就可以大大降低申请者和评审者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大大减少权力寻租和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大大降低资源配置中的“交易成本”。其实,我国科研人员的抱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课题“申请、评审、中期检查、结题、评估”以及各类“考核”所带来的高昂的“交易成本”。
好处之二:大大消解“官本位”文化在科研领域中的威力。中国人讲究“官本位”,即使人们一再抨击,“官本位”在我国科研领域中的影响也无法在短期内消除。事实是,目前的单一“课题制”在很大程度上反而强化了这种文化。因为在不少情况下,本人“当官”或者与“官方”有联系,的确是科研人员获取科研经费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实行了“双轨制”,“官”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必然会相应下降,官本位的影响也就必然弱化。如此,科研人员对于“当官还是不当官”这个哈姆雷特式问题的回答,也就变得简单了。
好处之三: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有助于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这一点,也许是最重要的好处。用“原创性不够”来评价中国目前的科研水平,大概没有人不同意。用数据来说,从2000至2010年(截止11月1日),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国际科技论文总量排在世界第四位,但是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在世界第八位,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只有世界平均值的56%,仅为美国的37%。如果实行了双轨制,科研人员的经费就有了基本保证,加上考核机制的相应调整,那么,愿意长期持续“坐冷板凳”的科研人员就会大为增加,原创性成果的产生也就可以期待了。
对于“双轨制”,肯定有人会提出质疑:这种体制难道不是鼓励科研人员偷懒吗?这种可能性当然不能排除。其实,今天的课题制同样也不能排除科研人员的偷懒行为。实际上,科研人员是靠学术声誉来建立自己的地位的,在经费有保障的前提下,在不以经费多少论英雄的情况下,如果从来也没有高质量的科学产出,其学术声誉自然就会受到威胁,而这是对科研人员的最大激励。与此同时,学术单位自己内部进行的长期考核,也会对科研人员施加压力。这样,依靠科研人员的内在激励以及同行评议与学术单位施加的外在激励,偷懒问题不会对知识创新构成大的影响。
此外,还有一种看法需要澄清:针对当前课题制出现的问题,有人认为问题出在科研人员工资太低了,因此呼吁提高科研人员的工资待遇,将课题经费与科研人员的收入脱钩,严格管控课题经费,从而避免科研人员将课题经费化为己有。这种看法本身没有错,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君不见,面对当前锚定在“课题制”上的科研评价机制,为了满足指标要求,一些高校教师甚至自掏腰包,不惜将自己的工资通过某种渠道转手变成课题经费。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要害在于,不要把科研管理的****************注押在课题制上,不要把科研人员的绩效评估与课题经费如此“紧密”地挂钩。
总之,关于如何优化我国的学术创新环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对于这个问题,既没有从理论上也没有从实践上加以解决。我们每一个人都喜欢谈创新,我们每一个人似乎都很爱创新,可是,我们的这种爱却在事实上不断地扼杀创新,这大概就是我国创新环境的写照。单一的“课题制”就是其中一例。长期以来,我们总说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不够,需要提高科研经费占GDP的比例,需要提高政府的科研经费投入,但是,本文的分析表明,如果不从根本上调整经费配置机制和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即使有再多的经费,也仍然解决不了“原创性不够”的问题。因此,为了创新,让我们深入反思课题制并把这种反思引向具体实践吧。
作者简介:王大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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