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十大课题招标公告
2011-09-01 17:26:23作者: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来源:贵州省教育厅浏览次数:370 网友评论 0 条
为贯彻国家和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贵州教育事业加快改革发展,推进教育创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贵州省教育厅兹列贵州省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十大课题,面向全国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服务工业强省战略的贵州高等学校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调整研究
2.服务城镇化带动战略的贵州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城市外来人口公平接受教育问题研究
3.贵州教育服务旅游文化大省建设的对策研究
4.贵州农村教育促进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劳动力转移对策研究
5.促进贵州民办教育发展的多元办学体制建设路径与政策研究
6.促进贵州教育内涵发展的教师队伍建设有效途径研究
7.贵州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建设及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研究
8.政府主导下的贵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有效途径与政策研究
9.贵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暨科研成果转化的途径与政策研究
10.推进贵州边远地区农村教育信息化的途径和政策研究
二、有关要求
1.招标范围全国(含港澳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各咨询、研究和教育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投标人可独立或联合投标。
2.投标人资质课题负责人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投标人分有责任单位投标人和无责任单位投标人两种身份。有责任单位投标人指课题负责人有法人机构为其履约能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无责任单位投标人则没有法人机构为其担保。
3.成果形式课题阶段性成果为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和调查报告,每一课题须提出2个以上的阶段性成果。终端成果为研究报告或专著。
4.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至结题验收之日止)。
三、研究经费
每个课题所需研究经费由投标人在标书中自填,最高不超过8万元。所填经费额度纳入评标条件之一,相同条件下选择额度较低者。
对有责任单位投标人,在课题立项后的不同阶段,按合同规定分批拨付中标金额的90%,其余10%为预留保证金,在结题验收后拨付。责任单位应配套补贴部分研究经费。
对无责任单位的投标人,课题立项时暂不付费,待其课题取得专家认可的成果后,按其中标金额的1.5倍支付课题经费。
四、其它说明
贵州省教育部门为中标人提供科研需用之数据与资料,为其调研、实验提供支持;主动关心课题各个阶段的工作,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促进阶段成果的形成与转化;提前安排成果发布与出版工作,适时组织阶段成果与终端成果的验收、运用。中标人可根据研究需要,申请到贵州省教育系统考察、调研、挂职,费用自理。
课题全部成果的著作权和版权归贵州省教育厅所有。课题负责人和研究人员以及担保的责任单位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各课题负责人可聘为贵州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未尽事宜可参阅标书或在签订课题研究合同时商议。
五、招投标步骤
下载标书-选择课题-选择投标身份(有责任单位投标人或无责任单位投标人)-填写标书-邮寄标书(时间以邮戳为准)-发送电子版标书-受理标书-资格审查-现场答辩-专家评标-会议定标-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受理标书日期: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现场答辩日期: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标书下载打印:
人民网贵州频道(
http://gz.people.com.cn/);
贵州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gzsjyt.gov.cn/)。
打印纸质标书一式5份,填好并签章后快递邮寄至:贵州省贵阳市陕西路123号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招标课题组”收,邮编:550001,电话0851-6784690/6775332,同时发送电子版标书至邮箱
gzjkskys@163.com,联系人:甘琼英刘军明。
贵州省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十大课题面向全国招标
总策划:霍健康(贵州省教育厅厅长)
执行长:李奇勇(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
秘书长:张庆肃(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投诉举报电话:0851-5282945(贵州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法律顾问(电话):王先达(0851-8292770)
贵州省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重大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贵州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链接地址:
http://www.sinoss.net/2011/0901/35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