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补贴政策或有违公平贸易
美国很快可能发起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商务部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陆燕对南都记者表示,如果申请被美国相关部门接受,中国方面应该做好准备、积极应诉,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按惯例,国际贸易调查会有一个固定的程序,中国方面应该积极争取通过各种渠道跟美国进行磋商,解释我国政策实施的目的,争取理解并撤销此次调查;同时应该做好准备积极应诉,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国家对某些特殊产业的补贴政策是全球通行的
日前,美国King&Spalding律师事务所起草了“要求发起针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申请书,提交到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如果接受申诉,将开展9个多月,或将近一年的调查。
“各个国家都存在针对经济或相关行业的补贴政策,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补贴政策是否违反了WTO有关补贴政策的规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陆燕告诉南都记者,如果WTO成员国出台专项性的补贴政策是针对一个大的行业,比如农业,或者针对一些尖端科研的补贴,则不属非公平竞争。如针对某一些特定产业,比如对光伏产业、国有企业的补贴,则属于不公平竞争。
陆燕坦言,“我国制定对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扶持机制是,在国家大方向指导下,由地方政府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地方政府对WTO规则了解较少或者根本不了解,所以制定出来的政策很大程度上的确是违反WTO公平贸易规则的,美国的调查不是空穴来风。”
不过,国家对某些特殊产业的补贴政策是世界通行的。譬如,日本作为光伏产业强国,在2005年前后取消了推行10多年的补贴政策,但随后其全球市场份额一路下滑,为了再次振兴国内的光伏产业,在2008年,日本政府推出了新的光伏装机容量发展计划,并在2009年重启了补贴政策。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制定了上网电价法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美国则持续通过“太阳能屋顶”计划等推动应用市场。
社科院国际问题专家叶海林认为,如果调查成立,暂时不会威胁到中国企业的生存,但如调查成立,美企将无障碍抢攻中国市场,而中国却被拒入美国市场。
扩大国内市场是出路
太阳能光伏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行业。但是目前我国国内光伏市场尚未大规模启动,生产的太阳能电池90%以上出口海外市场,容易引发倾销疑虑。
而我国太阳能电池成本优势明显,对国外产品造成压力,也容易引发针对我国光伏产业的贸易。
不过,上述问题也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工信部日前发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光伏产品应用,扩大光伏发电市场是应对我国光伏产业过于依赖国际市场的对策。规划指出,未来五年要积极推动上网电价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并在农业、交通、建筑等行业加强光伏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力度。
早在规划发布之前,我国已经相继启动了两批总计290MW的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项目。截至2010年,我国累计光伏装机量达到800MW,当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500MW,同比增长166%。
视点
美国在“双反”调查占尽优势
美国近年发起了多项针对中国产业的“双反”调查。如,2009年的中美轮胎贸易案;去年针对我国风能产业的301案调查。由于美国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在这样的贸易中容易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