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liukairen 执行取消加亮操作(2012-12-09)
本人于今年10月14日因扁桃肿大到春熙路北京同仁堂中医馆看病。李有文医生所开处方中“山豆根”饮片用量15g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用量的2.5倍,直接造成我药物中毒。甚至几乎连续中毒(第一次毒发后咨询李医生时,他说没问题让接着吃药),导致我第三次毒发后才赶紧找另外的中医排毒。治疗了10多天,所有的中毒症状才基本消失。
事件回放:
我第一次毒发是晚上8点过,吃完药没一会儿,头昏恶心发冷呕吐持续3个多小时,最后以昏睡结束。第二天早上赶紧到同仁堂问询,同仁堂联系到医生通知我时已经是晚上7点左右。李有文医生说没问题,可能是我的肠胃不适应,继续吃药。我特别问了医生为什么要头昏呀?医生说他也不知道。我说胃还有点胀受了伤需不需要改几味药,回答说不用改药。
和李有文医生通话结束后半小时左右,我第二次毒发,这次症状和第一次很相似,头昏恶心,整个人觉得很虚弱,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症状逐渐消失。虽然感到疑惑,但直到这时我还是相信医生说的话。
当晚23点多,我偶然在百度查到“山豆根”,才知道它是神经毒素,中毒反应和我的反应一致,中毒原因是大剂量使用。我赶紧查我的处方,用量是正常的2.5倍,我这才明白我是药物中毒。
还没来得及又找同仁堂,我第三次毒发了,这次是中午,突然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症状,严重的情况持续了10多分钟才逐渐缓解,但整个人浑身无力,呼吸沉重不畅持续了几个小时。当时就守在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打算症状恶化就进去抢救,好转就找老中医门诊治疗。虽然我从这天开始吃药治疗、排毒(山豆根没有有效抗结剂,没法解毒只能排毒),但也就从这天开始,每天身体的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中毒反应时不时出现,有时是单独一个系统出现症状,有时几个系统的症状同时出现,天天晚上因为身体难受睡不着觉,同时还要担心体内的毒素还会残留多久,会造成怎么样的伤害,担心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而痛苦。治疗了10多天,所有的中毒症状才基本消失。
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山豆根是豆科植物越南槐的干燥根和根茎。药典上规定用量3~6g,作用是清热解毒,消肿利咽,但有严重的毒副作用,其中的苦参碱是神经毒素,麻痹各神经系统,严重至造成中枢性呼吸衰竭或各系统衰竭而亡。古代文献记载本品无毒,有毒的记载始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85年版,山豆根中毒发生率极高,屡见报道,随便上网一搜,关于山豆根毒性的介绍、山豆根中毒事件的各种报道比比皆是,也有很多医学的专业报告,很多人因为大剂量服用或大剂量连续服用,造成脑病脑炎共济失调等不可逆转的伤害,乃至死亡。研究表明,山豆根临床剂量以2~5g适宜(引用现代中医药2005年1月刊)。
李有文医生在这次诊疗过程中
1.把有毒的中药饮片超大剂量应用。
2.没有对患者叮嘱有毒药物可能会产生的反应,使得患者第一次毒发时不明就里,延误了患者第一时间的急救治疗处理,加深了患者的中毒(毒物进入体内代谢后才得以开始排毒)。
3.没有对有毒药物的应用追踪观察,没有对患者的中毒反馈做出任何的调整补救措施,造成患者补救治疗的延误和中毒的进一步加深,并且几乎造成患者的连续中毒。
4.在排毒治疗期间,患者投诉到同仁堂,李有文医生知道后,不顾患者的实际中毒情况,还在坚持说是患者自己消化系统不好,说患者是个体差异。
但同仁堂及李有文医生方面不认为有错,称中医处方药物剂量都是随医生的经验随意开药,没有法规控制,这就是中医的奇妙;《药典》只是参考,国家也没有说违反《药典》中规定剂量开药就是违法。如果他们说的是事实,也就是说现在国内中医用药没有监管的法规,也没有具体用药剂量的标准,根本没有法律可以约束医生。全凭医生自己自律,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完全凭医生一念之间。
我在中毒后选择了中医治疗(我觉得这是对自己中毒后受损的身体最好的办法),并对第一次的中毒诊断和治疗进行了全程录音。可是这些治疗的处方和中医诊断的录音并不被同仁堂认可,他们要求医学鉴定,走司法程序。更别说对医生的处罚了,同仁堂认为内部批评一下就可以了。事情到这里,我也不知何去何从,似乎只能说因为*********,我自己发现了中毒的事实,终止了医疗伤害,拯救了自己,我都不敢想象如果连续中毒后,我会变成什么样。
但愿大家都能有这样的*********能够从医疗伤害中尽早拯救自己,不要一味只相信医生,等到发生不可逆转的伤害,已经为时过晚,只会让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陷入无尽的折磨和伤害里,还迫不得已陷入漫漫的司法程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