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一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大量德国产酸奶,重140千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由于该旅客未办理相关的检疫审批手续,且未经检疫的奶制品可能存在传播口蹄疫风险,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法对该批酸奶作出截留销毁处理。
据统计,2017年拱北口岸共查获旅客非法携带入境的各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1887批次,同比增长78.36%,主要有牛奶、酸奶、奶油、芝士等品种,产地主要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珠海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出境游玩、购物的旅客,应主动了解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违法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