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岁半的孩子因偶尔出现摇头症状,想让医生看看是否为正常摇头还是病理性摇头,带他到广东省重点神经科研所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咨询,廖卫平等三个专家教授一致认为患癫痫病(包括廖卫平的专家会诊)。(其中首次给我儿诊断的神经内科医生易咏红是廖卫平妻子)。
吃了十个月癫痫药后反反复复症状不停,无奈之下带儿子去北京求诊,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经北京多名权威专家确诊孩子并无患癫痫病,只是神经发育未成熟的一种自然表现,医嘱:立即停药!而且当初在本地中山医和儿童医院的医生也一致认为脑电图不证明是癫痫,我们找广医二院要说法,广医二院癫痫中心主诊医生廖卫平表示,脑电图并非证明孩子是癫痫,当初他们只是怀疑是癫痫病,还在病历上打了个问号(但当初并没告诉我们只是怀疑)就在医生的一个“怀疑”下被诊断为癫痫,并且病历在确诊早期被篡改。
这是噩梦、是打击!这结果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无法承受之重!作为父母我们必须每天忍受着巨大折磨,亲手给自己的孩子灌药,看着孩子被药物副作用的折磨,看着自己的孩子被进行长期、大剂量认知催残……一想到儿子的前途一片黑暗,我们都快崩溃了,只有亲身经历了我们才会理解所谓睛天霹雳,心如刀割,苦海无涯,这些词语的切痛含义!如果不是坚持去其它医院求诊,也许我们的儿子现在还在吃药!也许 ……
对于如此荒堂的误诊,广医二院给我们的回复更是五花八门, 此事经过前后多家媒体曝光后,医院最后给我们的回复是,科室不承认有错!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患者有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就是说当初你如实告知我们你只是怀疑而且脑电图也不证明是癫痫,我们就会在其他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避免误诊。廖卫平为什么没有将已经预测到的医疗风险告知我们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呢???试问卫生部门,在这起误诊事件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真的没有违规???真的是疾病的特殊性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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