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23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饮料、调味品、花生制品、食用农产品中禽肉、禽内脏、畜内脏和巴氏消毒奶7种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2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4批次,分别为:
1.饮料1批次,标称襄汾县康之泉桶装水厂生产的康之泉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32,n2=39,n3=65,n4=82,n5=7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调味品1批次,临猗县城关亚特食品厂生产的纯真小米醋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2.1×105CFU/mL,标准规定为≤10000CFU/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花生制品2批次,分别为太原市如一坊酒店迎泽大街店的油炸花生和太原市如一坊酒店的水煮花生黄曲霉毒素B1超标。油炸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5μg/kg、水煮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48μg/kg,标准值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合格样品233批次,具体为:
1.禽肉120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24项指标。
2.禽内脏50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9项指标。
3.畜内脏50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13项指标。
4.巴氏消毒奶13批次,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