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开展,我国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但目前行业基础设施仍然处于建设阶段,融资受限、成本偏高的问题仍未解决。随着金融的深化改革与经济调整,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日益显著,而利率定价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对产品价值的考量对租赁资产证券化参与各方对于风险溢价的把控及投资决策至关重要。在汉斯出版社《金融》期刊中,有论文分析了企业间ABS市场产品价格形成的内在机制,实证结果表明债项评级与国债利率对定价机制的影响尤为显著。
通过研究分析得到:第一,从维度上来看,ABS产品的固有发性特征较宏观经济变量对利率定价影响更为显著;第二,产品的信用评级和国债利率对ABS产品定价作用最为显著,符合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溢价原理,说明市场上投资者依然对产品的信用质量最为看重;第三,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金筹集依赖于金融市场,本文考量的GDP增长率、国债到期收益率和对定价利率都存在正向相关性,但是在国债利率的作用力度下其他两因素对利率影响并不太大。就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对投资者的建议:投资者在投资于金融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市场行情,通过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原始权益人公司公告等途径对资产支持项目进行深入了解,避免盲目投资,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地对投资组合进行搭配,选择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产品,权衡产品的收益并合理辨别过高定价的金融产品。
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建议:基础资产的质量决定了灵活的交易结构设计,与之相匹配的资管计划也将更具可操作性,有利于促进产品的成果发行并降低融资成本,使得租赁公司更有效率地筹集资金。其次,应对SPV风险隔离机制加以重视,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为资产证券化提供更多保护屏障,促进产品“真实出售”和“资产出表”的流程顺利展开。最后,绿色认证可吸引多元化投资者,对租赁公司的信誉和社会影响力也有很大的提升,值得租赁行业借鉴。
对政府的建议:政府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设立专职监管机构,保证信息披露的权威性。在资产证券化市场较为发达的欧洲国家,其政府的作用主要有推动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成立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构筑使参与各方便利的交易平台等,可借鉴欧洲模式完善国内的相关法律和服务,但是在提供有力的政府担保和政府信用支持同时,也需要建立政府担保约束机制,防止定价失真。而在借鉴的基础上,应考虑到本国特色,对国外的产品定价技术方法进行改进,建立起一套适用于我国的定价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