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津南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决定,到医学高等院校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医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非天津生源考生必须是2011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年龄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1年天津市津南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津南区卫生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津南区监察局、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和津南区相关卫生事业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赴承德医学院采取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签约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于2011年6 月17 日— 6月 24日在天津人事信息网(
http://tjpnet.gov.cn)、津南人才在线(
http://www.tjjnrc.com)和承德医学院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6 月21 日- 6月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单位、岗位后将有关证件复印件投放到承德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1年6 月25 日上午9:00到承德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供需见面会场,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组成的招聘小组于 6月25 日下午16:00前对报名的考生和投递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2)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1年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携带不便的也可只携带复印件,待办理录用手续时再提供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在承德医学院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面试。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由招聘小组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 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签约名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考核。签约之前由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签约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
6、签约。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 查有实据的,不与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签约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7、体检。签约的学生毕业报到后,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 医院进行体检。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津南区卫生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 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8、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首次录用后,如果有岗位空缺,根据空缺岗位要求,首先在本岗位进入面 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本岗位没有可递补人选,按照该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 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五、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8392133 2856227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89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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