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日在青岛发布“绿色之星”生物柴油评价技术要求,以推动国内生物柴油生产向标准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据了解,这个评价技术要求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首次提出、组织制订和发布,针对企业申报项目的某一或所有生命周期,如设计、生产、使用、废弃等环节,从科技创新评价指标、质量评价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和服务与发展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在科技创新方面,产品应有科技创新性证明文件,如“技术研究报告”、“技术查新报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创新类证书”等;企业对产品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拥有所有权。
这次发布的评价技术要求列举了“绿色之星”生物柴油的质量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并要求生物柴油技术在质量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在环境效益方面,评价技术要求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或人为添加对人体和环境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废气和固体废物应按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评价技术要求同时提出,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黑甘油脚,应精制后提炼纯甘油;对生物柴油精制脱色产生的白土进行综合利用,制造块砖。
在服务于发展方面,企业应有完善的产品服务网络、市场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用户意见收集和产品售后维护制度及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绿色之星”是经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注册的环境保护商标,用于科技创新型环境友好产品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