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招聘>高校教辅招聘>文章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补充招聘教学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高校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0-12-12 查看次数: 10284
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补充招聘教学辅助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华南师范大学拟面向全社会补充招聘教学辅助人员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具备较好的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相应的教学辅助工作。
(三)须是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一《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补充招聘教学辅助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4日、27日、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
(二)报名方法
应聘者请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以便现场核查)与复印件一份,亲自到用人单位报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招聘>高校教辅招聘>文章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补充招聘教学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高校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0-12-12 查看次数: 10285
(一)资格审核
由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面试
由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及格60分)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公布。
四、考察与聘用
在面试成绩及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学位认证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
http://rsc.scnu.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058(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补充招聘教学辅助人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