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3421”工作思路,加快我区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建设步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引进和储备一批建设人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合川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安排到镇街及区级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取得相应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具体招聘专业及指标数见《合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通过面试和政审等程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予以聘用。
四、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川区南津街江城大道23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楼521室);联系电话:(023)42756684、42756176。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考者根据报考类别及其专业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并附带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如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审核认定和办理笔试加分。如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审核认定和办理笔试加分。
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合川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
不能到现场报名者,请填写《合川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重庆市合川区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将上述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一并发送到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
hcsgb613@163.com)或邮寄至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合川区南津街江城大道23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编:401519,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应聘”字样)。
2.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除特殊岗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0年11月18日—1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及加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时,考生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2.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查确认。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于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二)面试
面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参加面试前,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岗位,除特殊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专业(学科)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分专业(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招聘单位
考察合格后,分报考专业(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和工作岗位。
九、公示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对2011年以前毕业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与其签定就业协议。
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专业(学科)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crl.hc.gov.cn/)查询。
附件:
一、合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合川区人力社保局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三、《重庆市合川区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四、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土建类专业指导目录
合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一、二、三
合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