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8 17:01:1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作者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4期)》。信息显示,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中秋、国庆节前对部分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开展抽检,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乳制品、饮料、淀粉制品7类食品共2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无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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