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青少年文化宫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韶关市青少年文化宫是为我市青少年提供校外教育公益服务机构,隶属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向全省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岗位要求 |
美术教师 | 1 | 美术教育 | 本科以上 | 中共党员,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及学历专业需与岗位学科对应)。 |
财务 | 1 | 财务会计 | 大专以上 | 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会计初级以上职称,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 |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报名时收取考务费5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报名地点: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组宣部(韶关市熏风路9号市委办公大楼11楼)。
(四)报名方式:公开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会计岗位的需提交工作履历证明。提交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
www.gdsg.lss.gov.cn表格下载栏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占总分50%
1、笔试科目: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合卷;财务岗位笔试科目为会计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市青少年文化宫(地址:市武江北路三栋)。
(二)面试,占总分50%
2、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为主,内容是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财务岗位面试为综合考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市青少年文化宫(地址:市武江北路三栋)。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