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济南)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经济学院坐落在以“泉城”闻名海内外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一所以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主,文、法、理、工、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为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形成合理学术梯队,以适应学校发展,完善师资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0年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0年山东经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标准。
3、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仪表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个人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或邮递简历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学习经历、科研情况)等应聘材料寄送人事处或电子邮件传至人事处邮箱。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3、笔试、面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成立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于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成绩高低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学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5、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照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
学校在山东经济学院校园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8、试用期制度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学校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25203
电子信箱:
sdiersc@sina.com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经济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250014
山东经济学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