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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0-01 16:42

 驾御清风《笑看王志安和他的同行们》

笑看王志安和他的同行们

  作者:驾御清风

  今天刷网易新闻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则关于“诈骗”的新闻出现的网易推送的
新闻里,打开新闻一看诈骗数额还不到20万,更让人感到惊奇的事是被指控诈骗
的竟然是北京某律所的主任。北京一律所的主任一年大概能赚多少钱想必大家心
里都有数,他冒着职业生涯被终结的风险竟然就是为了买一辆不到20万的汽车?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诈骗手法非常古怪:你骗车也骗到自己的名下啊,但他
却写在律所的名下,这不是傻吗?

  如果你认为以上内容属实,那你就真傻了,但就是这么傻的消息偏偏有大量
的媒体人选择性地相信了,并且大张旗鼓地散播它。

  本故事的作者是央视著名“真相派”记者王志安先生。先生在新闻界德高望
重,虽然工作了N年也没捞到正式编制。他曾经在“湖北滥种转基因大米”的新
闻事件中,“抽查”了5袋大米,发现3袋含转基因,由此得出武汉60%大米是转
基因大米这一令人震惊的“真相”。

  在这一次事件中,他也有不少杰作,例如他义正言辞地指出“一年半的时间,
将近60万安保支出,平均年花费40万人民币(6万美金/每年)。”只有一年半的
数据,就敢算 “年平均数”,清风平时读书少,不要骗我哦,貌似我的统计学
老师不是这么教的哦。

  王先生还说“安保资金有很大一部分被骗子直接了”王先生在这里提了
两个概念一个是“骗子”对应的是刑法里的诈骗罪。一个是“”,对应的是
刑法里的“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哦,清风虽然读书少,但可是过了司
法考试的人哦。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哦。主张诈骗罪的话,你得一
要证明捐款人对“安保资金”存在错误认识而捐款。二要证明彭剑存在诈骗行为,
不是拿了一张来路不明的发票就管用哦。对了,王先生一直不说明“证据材料”
的来源,让大家好生猜疑,你手里这东西到底是不是真的啊,你好歹得说明一下
出处,让大家查证一下,我们又不是傻子,不可能无条件相信你。而且就算是真
的吧,有这么个发票,能证明什么?只要买车的钱独立于安保资金或者只要这辆
车是用于方舟子或者方玄昌安保的,你写的这团黑材料就是废纸一堆。(当然还
可以被方舟子彭剑用来证明你诽谤)

  王志安还有一个神逻辑,令在下不得不佩服。自称在彭剑家拍到那辆车就想
证明这辆车不是用于安保。车暂时不用,当然停在彭家,彭剑是资金管理人不停
彭家难道停你们王家?更神奇的是这一句“几天前我就来过这里,当时这个车位
是空的。注意201车位上面没有车,说明这辆车被频繁使用”。我就不评价了,
大家自己看,不要笑,笑死人又不能王志安偿命。

  我说的这些,王先生若实在不服,大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既然您掌握了这
么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正常的逻辑应该是先报案,让警方控制住“骗子”,
然后再大张旗鼓地报道,否则骗子不是早就卷款潜逃了?您为什么不报案呢?哦,
原来中国的刑法里不仅规定了诈骗罪,还有规定了诬告,网上过过嘴瘾嘛,
人家告到,大不了赔点钱,说不定赔的钱还没有收到的打赏费多呢。若捏造
事实,报了个假案,让警察白白跑腿,万一警察一生气,把失业游民给抓了,那
就得不偿失了,因为监狱里还得向他提供食宿,在看看王那细皮嫩肉,估计还干
不了什么粗活,简直就是白养他嘛。

  还有一些话我想奉劝一下王先生的同行,中国每年那么多诈骗案你不报道,
我几乎每个月都要接一个诈骗电话,非要报道一个捕风捉影的事情。而且报道就
报道,你好歹尊重点客观事实好不好。我是学法的,不是学新闻的,我们证据法
学有一个逻辑,不知道你们新闻界遵循不遵循,通俗地说就是看到一个证据材料,
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个证据材料的来源和真实性。比如这个事件中,应该首先问问
王的那些发票是从哪里来的,再去查查其真实性如何。然后还要分析他的这个证
据材料充分能不能证明他想要证明的东西。你们似乎是完全不遵循这个逻辑啊。(SciFan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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