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公布与埃及互换奖学金项目相关说明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与埃及互换奖学金项目应填报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和注意事项。
与埃及互换奖学金项目对外联系材料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0-03-19 信息来源: 人气:586
一、应填报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
1、下载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书封面及目录
申请书封面(用黄色耐磨封皮纸)规定的内容应用中文及对方国官方语言对照填写。目录应根据自身材料具体自行编写,并按目录顺序用钉书器将其统一装订成册。要求提交三册,其中一册应为原件,其他二册均为复印件,并分别在封面左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
2、奖学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Governmental Scholarship Exchanging Program(每份表均须贴照片,不得使用照片复印件)
①请直接在留学基金委的网站
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gsep.doc下载,并用对方国官方语准确填写。除个人签名外,均应打印。
②推荐信需由具有中、高级职称,对被推荐人有较深了解的专家出具,并用对方国官方语言填写。应注明专家职称、职务并由专家亲笔签名。
③上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复印打印。请按照I-VI的顺序装订整齐。若有对象国院校邀请信,可在第VI页后附其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④赴埃及留学候选人员还须附1份阿文信息表(请用阿文填写,并置于目录及奖学金申请表第一页之间),阿文信息表在
下载,手填。
3、每份奖学金申请表须附以下材料一份:
①个人简历(使用对方国官方语言)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及翻译件。翻译件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如毕业院校与现在单位距离较远,可加盖现在单位的印章,并用英文在成绩单或证书的翻译件上分别注明“IT IS CERTIFIED THAT THE EXAMINATIONS PASSED,SUBJECTS STUDIED,THE SYLLABI COVERED HAVE BEEN CHECKED AND FOUND TO BE CORRECT”;“THE CERTIFICATE HAS BEEN CHECKED AND FOUND TO BE CORRECT.”
在职人员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其翻译件。
在读博士生须提供上学期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翻译件。
在读硕士生须提供上学期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其翻译件。
在读本科生只须提供上学期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含所附成绩单)及其翻译件。
③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国际旅行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表、国际旅行健康证书有效页的复印件。
④护照首页复印件。
4、八张护照相片(须在背面用拼音注姓名)。
相片应装入信封,在信封正面用标注‘相片’及姓名,并将信封装订在原件册的封面与目录间。
完整一册的内容应含材料1-3各一套,共需提交3册。
二、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及所有翻译件均须使用对方国官方语进行表述。
2、可请提请相关人员应首先准备国际旅行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表(一般需一周,加急当天可取)、办理护照(一般需一周)。
3、奖学金申请表不得自行修改格式(可根据所填内容需要进行加页),否则其申请材料将无法受理。
4、填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联系。联系人:常全生;电话:010-666093935;传真:010-666093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