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食品安全法》,落实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7月1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联络员会议。
会议指出,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还对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研究讨论,主要内容有: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和清理,加快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
二是抓紧编制食品安全领域“十三五”规划,围绕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兽药残留超标治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基础装备升级改造等方面,研究提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
三是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适时召开“双创”推进会和现场会,进一步深入推进“餐桌污染”治理。
四是切实抓好日常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防过期食品流向餐桌。
五是加强舆情引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风险评估,及时正视听、解民惑、引方向。
六是加强督查考评,综合运用督查、考核等措施,加大对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的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秦志伟)愚愚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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