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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08-20 11:03

 三次投胎

(据 《绣虎轩次集
桐 城 县 的 儒 生 东 朗 ,有一个十岁的儿子,病
得快要死了,父母悲怜,说:“你难道真的没有缘分
作我们的儿子吗?,,儿子忽然用北方人的话: “我原
来是山东一个僧人,积存了三十金,被师兄偷倫看
到 ,把我推落水中,我大呼观音大士救命,就看见
大士说,你的命数到了,现在是前世的业报,于是
我就溺死了。地方上有人告官,你当时是县令,师
兄用三十金贿赂你,事情就停息了。我因为沉冤未
雪 ,投胎作了你的弟弟,就是你已死的弟弟姚嵩绍,
追了你二十多年,没有讨到债,死了后就作了你的
儿子,十年 来 已 经 讨 回 三 十 金 了 ,我走了,但还
留恋你家一根拄杖,可以烧了送我,以满足钱的数
目。我的师兄也为讨偾而来,作了你的大女儿,现
在已经嫁给溧阳县姓潘的,怀孕将要生产,我死后
就到她那里投胎讨命去了。”说完就死了。
(按)这是康熙乙卯年前五月的事。可见六亲眷
属都是冤仇,在没有说破时,眼前膝下,看成是自
己的骨肉;如果被明眼人点破,才知道前后左右都
是讨偾的人。世人还要为讨债者积累财富聚树怨敌,
到底是什么心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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