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宋史››
宋朝绍兴年间,庐陵人周必大,做临安和剂局
监官。有一天,突然失火,并延烧了附近的民房,
按法规,负责管理的人应当定死罪。周问管理的人:
“假使是监官的责任,应当定什么罪?”他回答说:
“只不过罢了。”周就假报此次火灾是监官
的责任,结果被撤销了职务,那个负责管理的人就
免了死罪。周回家后,与妻子父亲相会,父亲因为
他失了官,很生气。当时,正遇上大雪,家童在院
子里扫雪,父亲忽然想起昨夜梦见扫雪迎宰相,因
此就很好地对待他。以后周考中博学宏辞科,作官
作到宰相,封为益国公。
(按) 自己犯了罪,世上的人还想嫁祸于人,何
况别人的罪呢!周公反而引火烧身,并且以撤职为
代价,他这位宰相的度量,真是深不可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