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43年,从日寇手中接管,原为中央直属,印章是“中共南墅石墨矿”,文革后下放到山东省建材局直管,印章是“山东南墅石墨矿”,1983年10月划归青岛市建材局所管,一直为国有企业。1996年3月改制为“青岛石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国家控股的国家大型二级企业。Nwm
该企业由建国初的1953年开始为国家负担石墨科研项目,曾承担了国家原子弹,氢弹等军工必须的科研产品的研制生产,填补了多项世界技术空白。拥有国家级的科研所和实验化验检测设备,是石墨产品国家便准制定解释权单位,是山东商检产品进出口化验认证资质单位,有大型自备发电厂,铁路专线,及转运站仓储库房,机械制造厂,采矿厂,选矿厂,石墨加工制品厂,运输公司等十五个分厂,占地面积3.4平方公里。在八十年代,其主要产品获两项国家金银质奖,国家企业管理奖,一度受到国家总理的嘉奖。Nwm
该企业生产的石墨产品于1953年开始出口,出口地区多达100多个国家,早年是青岛地区唯一的出口创汇企业。多年来企业的石墨出口一直是商检局免检产品,年出口创汇2000多万美金。Nwm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国家二级企业,却在2006年宣布破产!现更名为 (青岛海湾集团)3422名把青春热血都撒在了为之信任,为之自豪的企业职工们,此时他们曾经引以为豪的企业正在将他们推向流浪乞讨的生活境况,大部分干部 职工都是无比愤恨,就好像悲观绝望到自己的家没有了似的。。。。。。。(后来从执法人员口中得知,该企业不是破产,是重组,也是假破产)。Nwm
究竟是谁导致企业经营到如此境况?该不该问责制造企业假破产,国有企业变为己有,逃避国家银行债务,侵吞国家利益的人呢?Nwm
经本报记者调研获知,企业由胜转败的原因由已下几点:Nwm
一:1996年3月,企业改为“股份制”之前,那时,企业名称为“山东省南墅石墨矿”,矿长是郑兆铎,该矿长在企业改制前调任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局局长。在职期间,企业经济潜亏很大。因此,他离任时无人愿意接任处理经济缺口,只有按顺序排列接任,这样责任就落到当时的第一副矿长朱德仁身上。朱德仁上任后首先是吧工程技术人员与电子工业部签订的《西安显像管合作协议》私自转让给烟台市西特公司,赚的一笔经济利益。然后将企业连接国家铁路的支线小铁路拆掉,并卖掉路轨,在其任职不到两年期间,拖欠职工工资长达七个月。1996年3月利用国企改制之机,索性把企业性质由国营改为股份制,命名”青岛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趁机处理了一些银行贷款 坏账和一些外欠债务,同时把欠职工的七个月工资转为入股,仅此一项就是580多万元,股份制的企业职工占股份37.7%。Nwm
二:2001年,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任命段惠彬为青岛石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段惠彬上任后,首先掌管黑龙江萝北县的石墨加工投资项目,任命王永泉 于文奎 刘京田 傅宪俊等人主管萝北项目的投资,据调查段惠彬在萝北项目上占有大股份,主要经营者也都占有一定股份。段每年收取萝北项目的私人股300多万元。企业假破产后,段与这伙人还一直占着萝北石墨加工厂生产经营至今。据当时在那里工作的职工讲述:他们把生产的优质石墨私自卖了赚钱,把剩下的劣质石墨已高于市场的价格,运回山东南墅公司加工销售,企业破产时,有职工质疑,就此事问清欠组负责人,该负责人答复:”他们花钱买下了工厂“试问,此项目投资额达3000多万,他们又是从哪里来的钱能够买下呢?Nwm
三:段惠彬任职期间,吧公司的铁路仓库租赁给福建籍商人 林天德 ,做废铁炼炉条钢 建筑用螺纹钢的炼铁厂。当年林天德之所以选择在这个偏僻的矿山,主要是因为此地有自备的发电厂,段深知林某生产的建筑用材是国家严令禁止生产的,不知何故还是鬼使神差的与之合作了。反之该电厂从年利润3500万转化成为年亏损2160万。企业破产前夕,林的铁厂被当地执法部门发现后关停处罚。Nwm
四:段惠彬在公司假破产前,将公司的大型矿山开采,加工的设备以及库存材料私自变卖。其中进口和国产车150多辆,都以极低的价格变卖。如:一辆进口的40吨吊车,公司花了上百万美元购进,而段却以20万人民币的价格变卖。段在南墅镇政府西北500米处,建起了大华厂,注册资金1000万,但实际投资自在5000万以上,法人却是董培喜和钟茂关的名义存在。原南墅石墨矿浴池被段占用并豪华装修,作为办公室和休闲娱乐的场所,原石墨矿车队5车间都是段投资的厂房,但法人如出一辙还是董培喜,以逃避司法部门的调查,真是煞费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