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对三个案件的离奇判决
·方舟子·
今天北京朝阳区对我的三个案子做了判决,三个案子的审判长都是同一
个法官,叫程屹。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一、我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
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
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
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
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百度黑
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百度在海淀奇虎360公司,海淀判决奇虎
360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二、我法治周末造谣说我“学术造假”一案,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
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
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
565元。
三、我法制网一案,以该网站只是转载法治周末的报道不用承担责
任为由,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按朝阳的判决,即使在微博上公开造谣,只要当庭道歉,就可以基本不
承担责任。媒体对公众人物则可以肆意污蔑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反正公众人物
有能力自己澄清。
对我崔永元案件的结果,现在看来不容乐观了,因为总会找出奇葩
理由判你败诉或虽胜犹败。中国的法律还真就是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