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合肥市民汪先生在徽州大道的麦德龙超市购买了两盒土鸡蛋和两盒鲜鸡蛋。支付100余元后,汪先生说,他发现手里的四盒鸡蛋都已经过了30天的保质期。汪先生称,他找店方理论并要求赔偿10倍支付价款,店方不仅拒绝赔偿,还找来超市保安对他驱逐拉扯,砸碎了鸡蛋,惊动了辖区警方。目前,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不足,并未介入调查也未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消费者:买到过期蛋 索赔遭拒
1月24日,28岁的合肥市民汪先生在徽州大道上麦德龙超市购买了4盒鸡蛋,其中两盒为某品牌的土鸡蛋,另外两盒为另一品牌的鲜鸡蛋,四盒鸡蛋的保质期都为30天。汪先生说,当日下午,他在超市付了100多元的购物款后,发现手中鲜鸡蛋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19日,已经过期。“我再一看手里的两盒土鸡蛋,也都超过了保质期。”汪先生说,这让他无法接受,于是要求超市按照十倍的价款赔偿,对方拒绝。汪先生说,自己只是一名普通消费者,并非职业打假人。“可当我要求超市赔偿时,一名工作人员却夺过我手里的鸡蛋,把鸡蛋摔碎,让人现场清理掉,还跟我发生了撕扯,最后闹到了派出所。”汪先生说,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几天,超市方目前对他的赔偿诉求不理不睬。
超市方:有可能调包 不会多赔
记者从辖区派出所获悉,警方的确接到这起警情,报警人为超市工作人员。警方及时介入,对发生肢体冲突的消费者和超市工作人员做了调解处理,至于产生的经济纠/纷,警方建议当事双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并寻求解决。
昨日,涉事的麦德龙超市肖姓店长回应称,摔碎的鸡蛋是在双方撕扯过程中造成的。“这些摔碎的鸡蛋显示的生产日期的确已经过期了,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过期蛋是汪先生从超市买走的。”肖店长认为,汪先生手中有当日在超市的购蛋发票不假,“但对方有可能在超市内外将未过期的鸡蛋调包成过期鸡蛋,再向超市索赔。”肖店长说,超市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决定赔偿给他一份在争执中摔碎的鸡蛋产品。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此事认定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不足,并未介入调查也未支持消费者的诉求。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收到过一段消费者提供的视频,但视频里的画面无法证明是消费者在超市内部所拍。
说法:买到过期食品 最低可获赔千元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承龙称,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最低可获得1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