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成都市食药监局通报了近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四川泡辣椒和高钙早餐奶两类产品。其中,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四川泡辣椒因二氧化硫残留不合格被罚8万元。
生产泡辣椒二氧化硫超标 成都一企业被罚8万
22日,成都市食药监局通报称,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9号),涉及成都市两家生产企业食品抽检不合格。
其中,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四川泡辣椒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经查,其中该批次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是由于生产过程中搅拌不均匀。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不合格的产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操作员工的培训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调查发现,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四川泡辣椒300袋,共计24kg,货值378元。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四)项之规定,食药监部门依法依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
高钙奶检出蛋白质不合格 生产企业被罚1千多并召回
通报中的另一类产品是成都康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高钙早餐奶。在抽检中,食药监部门发现,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的早餐奶蛋白质项目不符合《复合蛋白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随后,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高钙早餐奶7200盒,1800公斤,货值5760元。
经查,不合格是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水加多了,导致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蛋白质含量不够)。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责令当事人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培训,在生产过程中加以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成都康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152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