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金海同一项目三次申报国家奖是为了什么? 作者:珞珈学者 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送来评审的材料中看到
华中科技大学金海教授领衔的项目材料,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大规模网络流媒体服务关键支撑技术;
主要完成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市融创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金海、廖小飞、陈汉华、蒋文斌、韩宗芬、马国强、朱在国、
涂旭平、姚宏、余林琛;
申报奖励类型:国家科技进步奖;
推荐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人前几年也参与过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隐约记得该项目曾经参与过
国家奖的评审,而且还不止一次,但都没通过初评,不过当时项目的具体名称、
完成单位具体有哪些、申报奖励的类型,这些我记不清了。后来在网上初步一查,
发现该项目在2012年、2010年(至于再早以前有没有参与过国家奖评审,现在还
不得而知)都参与过国家奖的评审,具体内容如下: 年度:2012年;
项目名称:大规模网络流媒体服务关键支撑技术;
主要完成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市融创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金海、廖小飞、陈汉华、蒋文斌、韩宗芬、马国强、朱在国、
涂旭平、姚宏、余林琛;
申报奖励类型:国家科技进步奖;
推荐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年度:2010年;
项目名称:大规模网络流媒体服务关键支撑技术;
主要完成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主要完成人: 金海、廖小飞、程斌、涂旭平、姚宏、韩宗芬 ;
申报奖励类型:国家技术发明奖;
推荐单位:教育部。 通过对比发现:3次申报的“项目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二
完成人” 都一模一样,至于这3次申报的项目内容会不会一模一样呢?我认为不
会一模一样。为什么?因为,一个项目参与国家奖评审,如果没通过初评,大多
数情况是由于项目内容的“分量”还不够(如:SCI的他引次数太少、授权发明
专利太少、产生的经济效益太少等等)。既然“分量”不够,许多单位都是下次
补充一些内容再来参评,若第二次参评还是没通过,那就再补充后再参
评..........反正是反复补充内容反复参评,直到通过评审获得奖励为止。金海
这个项目三次申报国家奖也就是这种情况。 虽然说,同一项目反复补充内容反复参评直到通过评审为止,这也没有违背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实施细则。但将一个项目反复拼凑、反复包装,其目的
就是仅仅为了获得国家科技奖而已,这种做法对国家、对社会到底多大意义?通
过几次“拼凑”,最终通过了评审获得了奖励,这种“奖项”对国家、对社会又
有多大的“价值”?无非是对项目完成人将来参评院士有“价值”,对项目完成
单位刷数据有“价值”而已! 希望国家科技部进一步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实施细则,对同一项目
参评国家科技奖的次数做出明确规定,让金海这类人不再有空子可钻。 (XYS20150705)(SciFan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