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公开招聘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充实学生辅导员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
二、招聘计划:五名。
三、岗位编制:事业单位编制。
四、招聘条件
1、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或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法律类等专业背景的“211工程”学校毕业的男性优先。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责任意识与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报名
1、凡满足上述条件者请填写《天津城建学院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人事处人才招聘专用邮箱
rczp@tjuci.edu.cn,或采用快递方式邮寄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人事处(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编300384)。电子邮件或快递上请注明“应聘学生工作教师”字样。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3、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本科与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各类证书(如获奖证书、CET证书等),学习成绩单,社会工作证明(如学生干部、社会实践等)等。电子邮件发送材料可将其扫描成图形文件。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0年7月1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以及参加后续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
2、组织考核。7月上旬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组织考核。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二部分,最后择优确定拟录用者名单。
3、公示。拟录用者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办理人事关系。公示结束后,由学校人事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程序办理人事关系。
七、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天津城建学院,邮政编*****:300384。
2、联系人:
学校学生工作部:姜文伟,咨询电话:23085023,电子邮箱:
xgbbg@tjuci.edu.cn.
学校人事处:张轶坤,咨询电话:23085026,电子邮箱:
rczp@tjuci.edu.cn。
附件:天津城建学院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报名表.doc
http://211.81.22.92//displaypage/upload/FILE/201068/20100608113046494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