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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之间的科学合作框架,为促进两国科学家在化学科学领域的合作研究,双方将共同资助我国和美国科学家之间开展的合作研究项目。NSFC对每个项目将提供最多15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的合作研究费用、赴美的国际旅费和生活费;NSF也将提供相应的资助用于美方科学家的科研费用、访华的国际旅费和生活费。从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中美化学领域双边合作研究项目申请。
1.项目执行日期: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资助领域:化学科学(Chemical Sciences)。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且目前没有申请、承担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带有研究经费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中美双方科学家之间要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
三、申报要求
1.中方申请者须于2010年11月6日前提交“预申请简表”(见附件),以附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刘秀萍(联系方法附后)。
合作双方的预申请简表内容应尽可能一致,申请简表一旦提交则不能更改。双方基金会将对预申请进行初评遴选出具有资格的申请者。
2.NSFC将于2010年12月1日后将初评结果复函通知申请者本人。
3.通过初评的中方申请人须提交全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之后选择协议名称“NSFC-NSF项目(中美)”,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
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提交美方合作者在美NSF FastLane系统中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的副本。无此英文申请书副本的视为无效申请。
4.要求将双方申请人的中、英文学术简历(美方只提供英文即可)、近期公开发表的代表性文章目录(双方各5篇)及双方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书以附件的形式一并在ISIS系统中提交。
5.中文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份。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确认提交至我委,纸质申请书经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于2011年1月19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地址见后)。
四、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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