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12月31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作为国家级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的同时,致力于为国家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环境问题的工程技术与咨询需要,为提高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决策 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国家环境保护湖泊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从流域湖泊整体性出发,围绕湖泊富营养化和污染治理等关键科学问题和重大国家需求,从湖泊富营养化机理、富营养化控制与管理技术等多层次上展开研究。重点进行水质基准与风险评估,及湖泊污染机理与控制研究。主持多项国家重大水体专项、国家973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因项目和课题研究需要,拟招聘博士后1-2名、人事代理聘用人员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博士后和科研人员
合作********简介:
吴丰昌,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研究员,国家环境保护湖泊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主要从事天然有机质及其与污染物的相互作用机理、水质基准与风险评估与湖泊污染控制方面的研究工作。
专业方向:
环境分析化学、环境化学、生物学、水质基准与风险评估等相关专业
招聘条件:
1、博士毕业,符合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对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申请的要求,须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具有湖泊天然有机质的环境行为与污染机理、水质基准与风险评估、及湖泊污染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基础,文字写作功底较好,博士期间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和文献发表记录;
3、勤奋、刻苦,有事业心,具备较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工作精神;
4、能够独立承担研究任务,具有从事交叉学科和环境综合研究的能力;
5、有相关研究经验者优先。
二、申请程序
请有意应聘者可通过信件或邮件提交个人简历。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简历、参加课题情况、论文发表、获奖、个人自我评价等。
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知识、能力、水平、业绩的相关资料。
三、工作方式和待遇条件
博士后根据国家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有关规定,在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院为研究人员提供相应的科学研究经费,其它条件面议。
人事代理聘用根据国家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有关规定,实施人事代理制,薪酬待遇按我院规定办理,其它条件面议。提供三险一金,但不解决北京户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海清
电 话:010-84915277/1326036735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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