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院校本部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为履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用人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现有编制数、在编人数、空编数及拟招聘人数
(一)编制数:837名
(二)在编人数:721名
(三)空编数:116名
(四)拟招聘人数:1名
二、拟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td=1,1,48] 序号 [/td] [td=1,1,111] 用人单位 [/td] [td=1,1,79] 岗 位 [/td] [td=1,1,79] 需求专业 [/td] [td=1,1,79] 学历学位 [/td] [td=1,1,79] 其他条件 [/td] [td=1,1,69] 计划数 [/td] [td=1,1,57] 备注 [/td] |
[td=1,1,48] 1 [/td] [td=1,1,111] 第二临床学院 [/td] [td=1,1,79] 临床教师 [/td] [td=1,1,79] 康复医学 [/td] [td=1,1,79] 博士 [/td] [td=1,1,79] [/td] [td=1,1,69] 1 [/td] [td=1,1,57] [/td] |
[td=1,1,48] 2 [/td] [td=1,1,111] 小计 [/td] [td=1,1,79] [/td] [td=1,1,79] [/td] [td=1,1,79] [/td] [td=1,1,79] [/td] [td=1,1,69] 1 [/td] [td=1,1,57] [/td] |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纸质求职材料邮寄至我处(标明应聘岗位)。
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人事处(邮编:510182)
联系人:杨老师 全老师
联系电话:020-81340617
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四、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不带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5个工作日。
2、面试(含试讲、实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4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5个工作日。
3、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确实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及监督下,成立人员招聘考核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人事、教务、科研、用人部门负责人、专家教授等人员组成。
(二)招聘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拆封等,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