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2011年度第二批延续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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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外事计划处 发表时间:2011-10-19 摘自:国际合作局
根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资助期限为半年或一年。资助期满后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就2011年度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延续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在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
二、申请材料:
1. 项目申请书: 包括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2. 与依托单位签署的协议: 包括继续为申请人提供在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费用、相关保险及所必需的生活及工作条件条款。
三、申请方式及时限:
1. 在研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11月10日前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ISIS系统(英文版),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
2. 经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外事计划处。
四、填报申请书注意事项:
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ISIS系统
https://isis.nsfc.gov.cn/portal/index_en.asp 1.用户名、密*****: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如果遗失,请咨询依托单位基金管理人员,或电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62317474.
2.与依托单位协议:①须由依托单位与申请人签订,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约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盖获得基金资助的期限,或协议中包括申请人在基金资助期间全时在华工作的条款;③签章指依托单位的法人签字及依托单位公章。
链接地址: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56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