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百人计划”招聘启事
http://www.cas.cn/rc/rczp/201202/t20120223_3444460.shtml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66年。建所以来,取得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在内的重大科研成果260余项,建立和发展了地球化学的多个分支学科,培养和造就了大批高层次地球化学人才,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地球科学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有在职职工324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设有四大研究机构: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地球内部物质高温高压实验室和月球与行星科学研究中心。
根据知识创新工程和研究所“十二五”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科技人才。
一、人才需求部门及研究领域方向要求
部门
研究领域方向要求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构造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遥感地质、地球化学(物理)勘探、矿床学和矿床地球化学、纳米地球化学、理论及地球化学、分析化学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生物地球化学、生态学、土壤学、分析化学和仪器分析、植物生态学
地球内部物质高温高压实验室
固体地球科学、高温高压实验科学、物理化学、电分析化学、光谱学、太阳风过程、月球与行星表面环境、测控技术与仪器、测控技术、仪器分析、物理、电子等
月球与行星科学研究中心
行星科学、太阳风过程、月球与行星表面环境、测控技术与仪器、测控技术
二、招聘条件
1.引进国外杰出人才(A类百人计划)
1)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岁,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特别优秀”者是指在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助理教授或相当及以上职位的学者;
2)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3)正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计划,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4)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带领研究团队开展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工作,取得国内外同行**************的科研进展和成果;
5)积极培养青年人才,推动国际学术交流,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研究;
6)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招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
7)入选后要求全职到位,人事档案进所。
2.引进国内“百人计划”(B类百人计划)
1)具院外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经历;
2)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
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7)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8)入选后要求全职到位,人事档案进所。
三、待遇
1、引进国外杰出人才(A类百人计划)
1)享受研究所四级研究员工资待遇;
2)研究所提供“百人计划”科研经费70万元,另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还可获得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院给予A类入选者科研费200万元,基本建设费60万元。
3)另还可争取其它计划部门相关经费的支持;
4)享受3年2000元/月的“百人计划”津贴;
5)研究所提供住房1套,工作10年后获产权。
2. 引进国内“百人计划”(B类百人计划)
1)享受研究所四级研究员工资待遇;
2)研究所提供“百人计划”科研经费70万元,另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还可争获得1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3)另还可争取其它计划部门相关经费的支持;
4)享受3年2000元/月的“百人计划”津贴;
5)研究所提供住房1套,工作10年后获产权。
四、应聘材料
1.《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
2.发表论著目录和引用情况及近5年代表性论著5篇(电子版);
3.学位、国内外任职及已获成果证书扫描件;
4.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5.2位本领域知名专家推荐函;
6.身体状况证明。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邮编:550002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水路46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冯新斌、张欢;
联系电话:0851-5895883;0851-5891187;传真:0851-5895883
联系邮箱:
fengxinbin@vip.skleg.cn;
renshichu@vip.gyig.ac.cn(请同时将材料发到这两个信箱)
六、备注
受邀来所答辩的海外留学人才往返国际旅费由研究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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