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于2004年10月发布了更新的《向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其中关于医学论文讨论部分所提要求,将其归纳为下列5点:
1、医学论文重点讨论研究中新的和重要的发现引出的结论。不要重复引言或结果部分已提出的数据和资料。
2、关于试验性研究的讨论,先对主要结果作简要总结,探究导致这些结果的可能机理或解释;将结果与其他相关研究进行比较和对照;说明研究的局限性;探索结果对未来研究和临床实践的意义;如有充实的证据,可陈述新的假设,并清楚表明这些是新假设。
3、作者应将结果和研究目的联系起来讨论,但避免那些没有资料充分证明的陈述和结论。
4、避免作出有关经济效益和成本方面的叙述,除非论文中包含了适当的经济学资料并进行了分析。
5、避免作出最先发表的声明,也不要提及尚未完成的工作。
除医学论文医学论著外,对于一般的病例报告、病例分析或临床经验总结等稿件,其讨论部分主要是对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和论述,提供有意义的经验或结论,同样应参考执行上述有关讨论的具体要求。对通过随访所取得的疗效结果,要实事求是作出客观评价,不夸大成果,不隐瞒缺点。讨论应有重点、有条理、分层次地展开,有的放矢而不面面俱到、过于冗长。文句则力求简洁明了。讨论部分的长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约占全文的1/4到1/3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