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崔云飞)今天,本报报道东城花苑房屋质量问题后,当事人金女士再次反映,开发商济南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回复内容与事实不符。
金女士说,问题出现在房屋屋顶,并非地面。发现初期,她向开发商反映时对方态度强硬,她才将赔偿金额提升;后经质检人员协调,双方约定赔偿5万元。后来,她再反映此事时,开发商均让她与建筑方协商解决。“我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子,他们这是推卸责任。”金女士希望开发商将房屋维修至正常水准,再给予适当补偿。
对此,济南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将向相关负责人反映后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