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山东大学物理学院李华教授董建敏教授学术不端问题的催促函
尊敬的山东大学校长张荣先生,校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赵国群教授,副主任
孔北华教授、杨蕙馨教授:
回顾2010年5月7日我致信《金属学报》杂志社,要求将我校物理学院董建敏
教授的一篇侵权的文章撤稿,杂志社将该信转给了学校;
回顾2011年3月23日我致信学校,反映物理学院李华教授学术不端;
回顾此事引起舆论的广泛**************,《济南时报》、《齐鲁晚报》、山电视台公
共频道详细地报道了此事;
回顾我曾向董建敏教授剽窃,已审理完毕;
注意到受到外界的压力枉法裁判,干涉人是被告有个亲戚是省委组织部
的主要领导,现此人因涉案被撤职;
注意到判决虽然不公正,但是仍然认为董建敏的文章没有任何创新点,
“(董建敏)也存在不当之处,今后应注意相关学术规范。”(二审判决书第14
页倒数第2行);
注意到审理的案件与学校受理的投诉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是起
诉董建敏剽窃,后者是投诉董建敏一稿多投,判决不能成为学校不处理的借
口;
注意到负责山东大学学术工作的副校长娄红祥先生在2011年10月12日“科学
精神和学术道德”宣讲会上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注意到中共山东大学党委正在贯彻党中央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注意到近日复旦大学决定对王正敏院士学术不端一事进行复查;
认为学校时隔4年至今没有通知我董建敏一事的正式结论,时隔3年没有通知
我李华一事的任何结论,是不能接受的;
已经注意、考虑并且分析了所有上述事件,我因此向学校提出如下:
请求
1、尽快通知我董建敏教授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正式结论,建议学校对此事
进行复查;
2、尽快通知我李华教授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结论。
甄鹏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