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自称借贷宝受害者的投资人陆续赶至北京,聚集在一起。有投资人透露,预计规模将超1000人。他们相互之间称为宝友,多位宝友表示,从今年5月份开始,借贷宝爆发大面积逾期,他们借出的贷款全部逾期,每天只能看着管理费不断增加,无法收回。
据了解,20日,多位借贷宝用户在北京东城区某小区的招待所门前挂出条幅,横幅上写道:九鼎借贷宝虚假宣传坑害万人家破人亡、借贷宝还我们血汗钱等。
据网易财经,在北京东城区某小区的招待所内,来自山东、江西、重庆等地的借贷宝用户聚集在这里,这个地下室中的招待所,成了他们在京的汇合点,几天之内,有人离开,也有人陆续到来。
据金融舆情了解,在借贷宝的平台上,有很多人是做中介,希望通过低进高出的方式挣利差。有多位宝友表示,自己是通过地推的推荐下,注册了借贷宝。地推人员称,扫二维*****,下载软件注册后,就能有20元的返利。或者可以用牛奶等等价物作为奖励。
公开资料显示,借贷宝由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注册资本55000万元,股东是思运科(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思运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后者由前者投资,而前者的股东之一是同创九鼎投资(50.340,1.73,3.56%)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九鼎投资)。此外,在2015年5月25日变更前,人人行公司的唯一股东是九鼎投资,之后投资人又经过了几次变更,直到2015年11月27日,投资人变更为唯一股东思运科(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出现九鼎系。
也有学生表示,自己也曾是借贷宝的用户。为了20块钱的返利,按照要求绑定了银行卡,提现了之后就没有再用了。该学生还表示,在借贷宝每邀请一个好友成功注册使用借贷宝并进行认证,自己就可以获得20元的返利,还在学校流行一时。该学生表示,自己的一个同学通过邀请自己班级的同学赚到大约300元。
事实上,借贷宝自上线以来,质疑的声音便一直不断。早在2015年8与8日,人人行公司就发布过声明,表示借贷宝借贷宝诈骗、套取用户钱财是凭空捏造的谣言。同年8月12日,借贷宝宣布完成20亿元的首轮融资,刷新了当时互联网金融首轮融资额的新纪录。
但这仍没能减少质疑的声音,尤其是今年频现的女大学生裸条门事件。放款人通过借贷宝要求女大学生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给家人朋友,或学校贴吧和相关QQ群,且部分借款周利息高达30%。
裸贷很可怕,一旦还不上钱,甚至父母都会收到催债短信,或者是孩子的。一位知情人士称,此前烟台某高校一位女生裸贷逾期,面对债主终债,最后靠全宿舍人凑钱才渡过难关。
截止9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在济南、东营、烟台、青岛等地已有至少百名女孩卷入裸贷当中,其年龄多在22岁以下,其中不乏00后的高中生,不少人逾期达半年之后。虽然不少人一开始就没想着还钱,但我们也是有很多手段的。一位放款人说,即便坏账率这么高,但他们仍然能赚钱,而且净利润率在10%以上。
10月20日,一位借贷宝用户晒出自己借贷信息,图片显示,已逾期365天,利率为500%。
日前,也有媒体报道,中山某大学就读大三学生,因受到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赚取利息差的诱惑,接触网络借贷放息业务,不到半年,已经有20多万元的放贷无法追回。因为受害者没有到公安部门去报案,公安部门也只能针对网贷平台的现象做一些提示。中山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据金融舆情了解,9月18日,借贷宝发布公告称,若借款逾期超过一定期限,逾期用户的相关记录将被上传至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借贷宝方面也表示,经借贷宝平台统计发现,平台用户逾期超75天逾期率不到1%,远远低于民间借贷半年的逾期率。
但据IT时报8月报道《借贷宝迷局: 复活自己的借款人,詹志华一次次使用先秒先回,让对方可以想办法还钱。可撒出去的钱越来越多,能回来的却越来少。时至今日,詹志华在借贷宝里投入了55万元,其中大约54万元都被逾期了。绝望的他选择不断在网上曝光,并在街头控诉借贷宝,言辞激烈。这种激烈的言辞让借贷宝也注意到了詹志华,近日,詹志华收到了传票,借贷宝以詹志华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
据10月20日借贷宝官方微博,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对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詹志华名誉侵权一案正式宣判,认定被告詹志华侵犯原告的名誉权之事实成立,判决詹志华在其博客和新浪微博首页向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贷宝)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詹志华删除污蔑借贷宝平台的微博、博客文章,并由詹志华承担原告公证费。
借贷宝表示,詹志华多次在其微博及博客发布诋毁借贷宝的言论,对借贷宝及公司领导进行诽谤造谣,并不断向媒体虚假爆料,散布借贷宝金融诈骗95% 以上逾期设资金盘诱惑用户放款等一系列荒谬言论,对借贷宝平台及公司的商誉产生严重损害,对一部分用户造成误导,进而被人人行科技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了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平台要严守信息中介定位,并完善征信系统、信息披露工作以及风控手段。而根据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另外,10月13日下午,国务院正式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与此同时,一行三会也出台了细分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包括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此外,工商总局也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方案,指出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重点整治的领域包括: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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