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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02-12 13:19

 南京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17批次不合格

2月11日,南京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维护节日消费市场稳定,让全市市民吃得放心,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南京市食药监局以节日期间热销食品为重点,组织对全市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针对春节消费特点,以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蜜饯、糖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食用油、酒类、饮料等食品为重点类目,以超市、小食杂店、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抽检。

本次共抽检1901批次,其中合格1884批次,不合格17批次,平均合格率99.11%,南京市节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

二、具体抽检信息

此次专项监督抽检全部合格的品种有蜜饯、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米面制品、调味品、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饼干、豆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

不合格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肉制品共抽检25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21%,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过氧化值、亚硝酸盐。其中安徽省金润商贸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宣城市徽滋味食品厂生产的“腊鸭腿”(散称,生产日期为2017-11-15),检出亚硝酸盐190mg/kg,标准值为≤30mg/kg。

水产品共抽检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7.00%。南京市秦淮区科巷菜场内活水9号摊位(市场)[****(个体工商户 邢朝秀)]出售的“黑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为2017-11-06)、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 疏志元)]出售的“昂刺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为2017-11-07)、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春园路市场内包间[****(芦风雨)]出售的“鲫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为2017-11-07),均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测值分别为273μg/kg、285μg/kg、237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抽检197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94.92%,主要不合格指标为酸价、过氧化值、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其中: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好雄食品有限公司九亭分公司生产的“卤味花生(烘炒类)”(250g/袋,生产日期为2017-10-09)、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长乐路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南京果王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咸干花生”(300g/袋,生产日期为2017-10-11),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为不得使用。

还有2批次饮料不合格,不合格项为蛋白质含量不达指标要求,样品均来自小食杂店。

三、采取的处置措施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南京市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涉及外地不合格企业的南京市食药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要求相关区局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同时,将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检力度,督促问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节日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节日消费警示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首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家(证照悬挂于店堂的醒目位置);其次在选择食品时,要**************生产日期,购买在保质期限内的产品;尽量避免购买颜色特别鲜艳(如肉制品发红色)的食品;购买散装炒货及坚果类时,注意不要购买已产生哈喇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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