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6月6日发布:近日有网友反馈资料如下:
舟山《众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产品(一套)为(2200元)股权积分为增值空间无限
第一周返利200积分(元)
第二周返利250积分第三周返利300积分
第四周返利350积分
第五周返利400积分
第六周返利500积分
第七周返利1000积分。
也就是说,投资一个2200元到第七周赚了800积分(元
)。第八周到十一周每周返利300积分,计4周共1200积分(元)
分三个部分。
A;百分之30提现
B,百分之40消费积分,商城1比1的等值购物,(购物百分之50现金)
C,百分之30股份积分,财富积分可以倍增和报单,也可以在交易大厅内自由交易,可以变现。
《每次提现扣银行管理费和网体费百分之10》
工作日上午9点到下午3点可以在交易大盘自由交易股权积分。
动态就是推荐一个6600元,公司分十一周每周600元共计6600元。也就是推荐奖金100%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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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对:弘毅、任重、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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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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